绵阳市商务局关于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函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相关规定,绵阳市商务局对“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实施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金额来源:财政资金,经费控制在3万元以内,具体按响应文件约定执行。
(三)项目要求:结合绵阳市二手商品流通行业基础和发展现状,编制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二手商品流通工作基础、主要目标、试点领域、试点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实施方案做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措施有效、科学合理。
二、报价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和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价相关要求
(一)报价
本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二)报价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统一社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上年度财务报告1份、其他相关资质证明资料等。
2.费用预算清单及报价单。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书。
(三)资料递交
1.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1月10日12时前。
2.报价文件接收方式: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文件。
3.地点及联系人:绵阳市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B楼408办公室,联系人:晏勇,联系方式:0816-2263405;18990176606。
四、其他说明
(一)发布公告。2025年1月7日在绵阳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my.gov.cn/)发布询价函,公告时间三天。
(二)申报。询价单位制作响应文件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市商务局,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三)评审。我局将按程序组成评审组进行资格评审,报价最低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为中标单位。
(四)公示。我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将中标单位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中标合同。
(五)本次询价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商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