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商务厅川商合〔2008〕47号《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在抓灾后重建的同时,也要注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外劳务市场秩序的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办理对外劳务备案初审时,要严格执行我局绵商外经〔2008〕3号文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受灾群众急于外出务工挣钱的心态、从事非法外派劳务活动,以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外派劳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通知 附:川商合〔2008〕47号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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