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08〕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提升机关形象,促进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工作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我市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推进绵阳跨越式发展,建设四川经济发展高地重要增长极的现实需要,是改进干部作风,顺应群众期盼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我局虽然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行政效能许可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等问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从促进绵阳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我局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以精简行政许可为基础,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以办好行政服务窗口为载体,以转变作风为保障,全面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努力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确保实现行政许可现场办结率95%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树立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 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
(一)精简许可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坚持做到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并将合并、取消的项目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规范审批方式。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规定,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集中由行政许可科办理,并派4名同志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并充分授权。要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许可事项办理的考核制度,确保实现行政许可现场办结率高于9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要坚持局领导定期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切实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根据《绵阳市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绵阳市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和《绵阳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及时建立本机关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行政服务行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机关职能,理顺工作职责,明确内设科室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落实岗位职责等,实行科室职能职责上墙,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二)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在认真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日常行政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的社会公开力度。要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全面提高局机关的行政效率和办事质量。
(三)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当事方合法权益的,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一)转变机关作风。要坚持面向群众,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为发展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要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等“五个意识”,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开有用的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发短文、发必发的文,做到清简务本、行必责实。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许可程序、公开许可时间、公开许可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行网上许可、网上办事、网上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禄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焦枢清、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汪国华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一是深入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照奇葆书记指出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本机关和干部自身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入剖析原因。二是逐级动员。主要领导联系实际,讲清本机关在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讲清解决这些问题对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讲清行政效能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的关系,讲清本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着力点。三要夯实工作基础。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任务,规范中心窗口。四是要建章立制。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制定“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本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
深入整改阶段。充分运用第一阶段成果,扎实整改机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问题要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就整改内容、整改步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成效体现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巩固提高阶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总结评议阶段。局机关要对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写出阶段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内部评议。市效能办组织抽查,通报年度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等重要环节涉及效能问题的监督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分管科室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考核,鲜明导向。要将行政效能建设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要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对效能建设不力的典型,要公开曝光。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2008年5月10日 |